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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廿二:18~19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這一節被用作反面質疑的經文中,要注意以下各點:
1. 若要以本節經文作為信徒必再滅亡之根據,必須先定準本節中的「若有『人』....」專指已重生得救了的人,否則這兩節經文根本不能作根據。實際上本節應指所有不信聖經是神的啟示,而想增刪的人。
2. 任何解經家都同意這兩節經文,是針對神的啟示而發的警告,不是講得救問題。神的啟示已經完全,不容增減。增減的人更可能是教內異端或教外的反對者。
3. 用這兩節經文論得救問題,是一種側面或反面的推理,以啟示錄這本書的特別體裁而論,用側面或反面推理作根據,顯得特別軟弱,例如:啟示錄二十二章二節:「....葉子乃為醫治萬民」是否證明那時「萬民」都患了病?這種「推理」在啟示錄中並不妥當。
4.「寫在這書上的災禍」是否一定指滅亡(災禍原文是多數式)?「從....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是否肯定指永火?按啟示錄廿二章十四節:「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看來已潔淨的人,也在城外或在城內外出入,未必都在城內。這樣,我們是否承認對這些經文還無法完全明確了解?用還不能明確了解的經文,作為肯定「必再滅亡」的根據,是否合宜?
5. 按這兩節經文的本意,既是為保證神啟示的完全,而警告人不得從中增減。若從側面把它引用在真信徒會滅亡方面,是否已經「加添了」它們原來的用意?原來的用意只是警告不得「加添」或「刪去」神的啟示,現在卻變成警告得救了的信徒,若不「戰兢恐懼....」,若不恢復起初愛心,若不努力進天國,若不「丟棄萬事....」,若不「攻克己身」....,就可能滅亡。
F這是否改變了這警告的原來目的?是否叫人注意從側面推理所引起的問題,過於這兩節經文本來要針對的問題?所以用這兩節經文作為懷疑得救之恩是否可靠已增加了它們的原意,又作了錯誤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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