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剪 去 的 枝 子 是 誰 ?

(轉簡)

 

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約十五1/8) 

 

              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曾使不少信徒以為若作個不結果子的信徒就會滅亡,像枝子被丟在火一樣。關於這比喻請先思想以下幾個問題:

整個比喻的重點,是討論得救的問題還是生活問題?按第二、五、八節看來,這比喻的目的是講怎樣「多結果子」,還是講怎樣成為「能」結果子的枝子?

注意:聖經常把「結果子」比作信的人悔改歸主的經歷。(如:太三8,路三8,十三3、5、比較6/9)

按二與三節對照,主耶穌是否以能結果子枝子,比作真門徒?是否他們已經是「結果子」的枝子,所以修理乾淨,使他們結果子更多,卻不是以「屬我」比作得救的人?

ƒ「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是否絕對的只許解作得救了的信徒再滅亡?是否也可以解作指十二門徒中的猶大(或屬神的選民的猶太人)?因約翰福音十三至十七章的話,都是特別以十二門徒為最初的對象的。

「剪去」和「像枝子....扔在火」或「枯乾」,是比喻中寓意的「剪去」,....還是真正的去,真正地獄的「火」,真正的「枯乾」?除非有足夠根據,定準這比喻中的火是指地獄的永火,否則憑這比喻中的火就推想信徒若不多結果子就滅亡,是很可能誤解的見解。

若這比喻真的是講得救問題,而不是講生活問題,則按這比喻看來,基督徒要怎能得救?是否不但要結果子,且必須「多」結果子的,才不至被扔在火

「常在我面」是否枝子自己努力的結果,還是生命生長的自然結果?不結果子是樹的責任,還是枝子的責任?這比喻的每一點,是否都可以完滿的解釋恰當,或只須注意主耶穌講這比喻的主要用意?用比喻中的細節作為信仰的根據是否合適?

             雖然分解聖經中比喻的細節,作為教義性的信仰根據,是所有對聖經較為深入認識的人,都知道是非常脆弱的根據;但由於不少人對葡萄樹被剪去的枝子的比喻有疑問,茲略解如下:

        (1)「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2節)

                     「屬我」不該作狹義的領會,被解作指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請注意主耶穌講這比喻時的最初對象是誰。從約十三章至十七章的話,都是主對十二使徒說的。照當時的事實,按全體來說,十二使徒都是屬主的,但猶大卻是「不信的」又「是魔鬼」,這是主自己說的(約六64,70/71)。所以「凡屬我....」只可以作廣義的領會,指所有在門徒群中的人,或基督教範圍的人。

 

(2) 不結果子的枝子代表甚麼人?

                  「不結果子的枝子」指沒有真實信心,沒有生命的假信徒,如猶大之流。

                     許多人因加五22提及聖靈的果子的原故,而以為聖經中「結果子」僅指信徒得救以後在品德、工作上的表現,這是不完全恰當的。其實「結果子」更偏重於初步信主得救的經歷。在此,讓我們留心福音書中「結果子」的意義是甚麼,舉兩例子如下:

   a.施洗約翰警告當時假意悔改的法利賽人等,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所謂「結果子」是指悔改認罪方面的初步信主經歷。

b.主耶穌曾講過一個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中的比喻(路十三6/9)。園主見那棵無花果樹三年不結果,要把它砍了。但因管園的請求,暫且讓它留著。因這比喻被普遍用於勸勉信徒要引人歸主方面,聖詩的作者也按這方面的意義而寫詩,以致多數人把「結果子」領會作為為主作工或引人歸主。其實按主耶穌當時講比喻的原意,卻是指悔改信主方面。

                       注意上文路十三1/5主耶穌警告當時的人,不要以為那些橫禍慘死的人必是罪人。自己可以平安無事,必是好過那些人。主耶穌對他們說:「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十三5)。跟著主就講了無花果樹的比喻,為要向當時的人指出,他們仍能平安活著,並非比別人好,而是神額外施恩,等他們悔改而已!所以「結果子」在那比喻中的正意,該是指真誠悔改方面。(一般人用於引人歸主,只可說按相似的原則引伸出來的教訓,不是正解。)

                        所以「凡結果子的」在約十五章的意義,該是指真正有生命的信徒。凡真信徒都是結果子的枝子。

 

        (3)結果子與多結果子

                    「凡結果子的枝子」指生得救的真信徒。主耶穌要把他們「修理乾淨,使他們結果子更多」。這比喻在1/3節是把不結果子的枝子與結果子的枝子分別出來。不結果子的枝子,不是修理而是剪去;結果子的枝子才修理,使它們結果子更多。4/8節是指出怎樣可以多結果子,就是要「常在我面」。

                     整個比喻的重心,不是在於能否結果子,而是在於怎樣能多結果子。注意2、5、8節共三次提到「多結果子」。這比喻不是討論怎樣可以得救,而是在討論得救的信徒怎樣可以多結果子。葡萄樹的特點不在於有沒有果子,而是在於是否有許多果子。每一位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最少結出一粒誠實悔改的果子,更多的接受主的修理,並常在主面,就必成為多結果子的枝子。

 

        (4)被剪去是滅亡嗎?

                     修理與剪去實際上是同一回事,按團體來說不結果子的枝子剪去,是把假信徒顯露出來,除去教會中雜枝,使教會增長更快,如彼得懲治亞拿尼亞夫婦後,教會更加增長結果。按個人來說剪去不結果子的枝子,好使枝子結果更多,這話只可能指一個信徒生活上某些攔阻他結果子的性格或習慣....需要主的修理,然後才能結果子更多;卻絕不可能指信徒生活行為若失敗時就會滅亡,那就與這比喻原意相背。因為主明說修剪的目的是要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不是根本除掉生命,而是把我們生命中應除掉的部份剪去,就可以多結果子了

 

        (5)真被火燒抑像被火燒?

                      「人若不常在我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燒了。」(6節)──讀者不要因末句的「扔在火燒了」而忽略上文「人若....就像」的句法,顯示全節只是假假設和比喻性的講法。所以6節的「火」不該領會作真正的地獄之火。全段最重要句子是第一句「人若不在我面」,下文都是描寫不在主面的情形,就像丟在外面的枝子那樣。....在此所以加上「丟在火裏燒了」,非必專指滅亡,而是按一般葡萄樹的實際情形來說,葡萄樹的枝子不能作別的用途,如木器等。若不結果子,一般人都只能用作燃料。

                     但若強調6節末句的「火燒」,而認為信徒離開主,就再滅亡,則必須留心:按這樣解釋,那離開主的信徒將永無再歸回的機會。因為枝子丟在火燒了,絕不可能再接在樹上了;並且怎樣算離開主?是犯大罪嗎?不,按本段經文是指「不常在我面的」,那麼,「凡不常在我面的」都要滅亡嗎?我們承認有人信主後,冷淡退後,像不信的人一樣;但我們也必須承認,有不少信仰完全墮落了的信徒,重新悔改回到主的面。但若把第六節解作滅亡,就絕不能有機會悔改了!

 

        (6)比喻只重取喻之目的

                     這比喻和許多別的比喻一樣,無法在細節上得著完滿的解釋。因通常設喻的主要喻意,不在細節上,例如本喻中

若按細節推理枝子不結果子,未必是枝子本身的問題,可能是別的枝子的阻礙,甚至可能是樹本身有問題,無法完滿解釋。

凡枝子必然連接在樹上,只有被主人剪去的,才不連接在樹上。這樣,不常在我面,就不能結果子,是枝子的責任,還是主人的責任,根本不可能圓解但設喻的重點不在此,無須每一細節都合推理。

所以,忽略整個比喻的重心,在細節上咬文嚼字,是徒費心機,有害無益的經。此外,還有好些福音書中主耶穌所講天國的比喻,也常被引用作為基督徒會再滅亡的根據。如:娶親的筵席(太廿二1/14),十童女和善惡僕人的比喻(太廿五1/30)等。由於基本上,憑比喻的解釋,作為主要信仰的根據,是非常弱的論據,而對於這些比喻,筆者擬在別的拙作中討論,這裏不另選述

 

        (7)附例:野橄欖接在橄欖枝上的比喻

                     羅十一16/24──保羅在本段所講的野橄欖接在橄欖枝上的比喻,也有許多人用作得救了再滅亡的根據,但只要留意上下文,就很容易看出,把這比喻用在個人得救與滅亡方面,是肯定的誤解了整個比喻的用意。這段經文的上文十一至十五節保羅是以猶太與外兩大族人比對著討論,下文二十五至三十二節保羅仍然是以猶太與外兩大族比對著說,所以整個比喻中的焦點,是要說明救恩的重心,要從猶太轉向外....。例如:(1)「不錯,他們(猶太人)因不信,所以被折下指救恩的重心(接受福音的主要機會),從猶太人(「他們」)轉向外人。(2)「....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22節),「你」是指外人,外人若輕忽救恩,也會同樣失去機會(詳參拙作羅馬書講義)。

 

F所以這比喻,根本不該用於指個人的得救問題。

陳 終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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