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 經 真 理(一)

 宋 華 忠

 

「真理」,若是被人信服,就會被人接納。問題不在乎「真理」的本身,而在乎是否能夠找到真理。

 

真、善、美為三種基本的原素,是全人類都甘心願意接納的。但是何為絕對的真理,何為不變的真理,何為惟一的真理?卻無一個科學家、哲學家、文學家、教育家、或政治家能為世人下一絕對標準的定義。

 

世人所視為真理的準繩,通常總是武斷的,以自我為出發點。因之,在哲學界,唯心主義的哲學家總是以「理念」,或「唯心論」為真理的標準;唯物主義的哲學家總是以「物質」或唯物論為真理的準繩。其他任何思想、信仰、主義等,也都是以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為「真理」的衡量;其實在人間,我們決不能找到一種「絕對的真理」。人的所謂真理,都是「相對的真理」,因為人知識的範圍有限,人生存在世的日子有限,人思想的界域有限;所以凡是「出於人」的都不能是絕對的真理。

 

世界是否有「絕對的真理」呢?絕對的真理必須是出於絕對的「存有」(Being)。人的存有(Human Beings)都是有限的;所以在世間找不到真理。

 

除非有絕對的「存有」(BEING---大寫),然後才能「有絕對的真理」。

 

第一,我們必須相信有一位神。祂是無限的,祂是永存的。這一位神才是「絕對的存有」。因為祂是無所不知,出於祂所定的旨意,才是絕對的真理。

 

第二,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啟示。一位自然神論的神,若是高高在上,毫不理會人世間或自然界所發生的一切事;這樣的話,我們仍然不能知道出於這位「絕對存有」的「絕對真理」。所以神的啟示乃是神與世人發生關係,祂與人說話。將祂的心意指示人;祂所啟示出來的才是真理。

 

第三,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啟示被記錄下來。世界上衹有一本聖經,就是新舊約全書。聖經就是被記錄下來的神的啟示。神的啟示既是惟一的絕對的真理,那末聖經也就是惟一的真理。

 

第四,我們必須相信神的心意是真理。聖經確是神感動祂的僕人們(先知、祭司、君王、使徒、門徒等)所記錄下來,但是惟有在聖經中表明神心意的部份,才是絕對的真理。我們曾論到過「聖經的權威」,聖經的權威是建立在神自己的話語上,但是聖經也引述人的言語,述說人的行事、心意、計謀等。甚至於有時也直接引述仇敵魔鬼撒但的話,以及牠的詭計;當然,凡是出於人的,出於魔鬼的都不是真理。因為「虛謊的」是出於魔鬼:出於神的才是真理。

 

第五,最後一點,我們也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真理的化身」。全部新約聖經指出一件事,耶穌基督就是「真理」,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耶穌基督乃是上帝聖子降世為人,要叫「真理」(與「恩典」)在人間彰顯出來。我們若是屬於祂,我們也就是行在真理之中。所以約翰壹書五章十九、廿節說: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來到......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祂是真理的化身),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在真理裡面)......。」

 

全部聖經由四十餘作者,間隔了二千年的時間所寫成;但有連串的、一貫的一個主題,就是「耶穌基督」,換言之,全部聖經的主題,就是「神的真理」。我們除非先認識了真理的化身---耶穌基督---我們才會認識「真的」真理,也就是惟一的、絕對的真理。

 

世人都願意降服在「真理」之下,所以甚至於「虛謊」的教訓,也要強辯為真理;黑的說成白,假的說成真。因為若是能夠將人說服,無論自己的主張、思想、方法、政體等,是怎樣敗壞、邪惡、獨裁;也就能勉強人來降服;因之在人間一切的「非真理」都被巧言滑舌的人說成真理,為的是要誘人接受這些「非真理」。

 

但我們已經指出,凡是出於人的一切,都不可能是真理,所以人的宗教、人的哲學、人的思想、人的教訓、人的知識、人的理論、人的政體等,都不是真理。惟有聖經所記錄下來的出於這位「絕對存有」的旨意,才是真理,也惟有「真理的化身」,才將「真的」真理彰顯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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